公告内容

根据《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操作规则指引(试行)》及附录《公开招标、邀请招标采购实施细则(试行)》的有关规定,对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****年律师库项目(二次)进行公开招标。
1.1项目名称: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****年律师库项目(二次)
1.2项目编号:****FW2注册后查看7
第1包 松花江区域:****FW2注册后查看7-**
第2包 牡丹江区域:****FW2注册后查看7-**
第3包 合江区域:****FW2注册后查看7-**
1.3服务内容:集团公司及权属单位法律服务相关内容(详见采购文件)
1.4服务期: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,采取1+1形式签订合同,每年服务结束后视其服务情况确定是否签订下一年合作协议。
1.5服务地点:
第1包 松花江区域:
哈尔滨市、齐齐哈尔市、大庆市、绥化市、黑河市、大兴安岭地区
第2包 牡丹江区域:
牡丹江市、鸡西市、七台河市
第3包 合江区域:
佳木斯市、双鸭山市、鹤岗市、伊春市
1.6入围家数:5家/包(若有效供应商不足5家,则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全部为入围供应商;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,则该标包流标)
1.7其他:本项目共设3个标包,遵循“兼投不兼中”原则,即每个供应商最多只能成为1个标包的中标候选人。具体评审规则如下:
1.7.1评审顺序:按标包序号依次评审(先评包1,再评包2,以此类推)。
1.7.2候选人推荐:每个标包单独评审,依据评标总得分从高到低排序,推荐5名中标(入围)候选供应商(若有效供应商不足5家,则推荐全部有效供应商)。
1.7.3资格限制:已被确定为第1包的中标(入围)候选供应商,自动失去第2包的候选人推荐资格。第2包的候选人将从剩余具备资格的供应商中产生,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前5名供应商为中标(入围)候选供应商(若有效供应商不足5家,则推荐全部有效供应商),依此类推,后续标包评审均遵循此规则。
2.1供应商须具备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资格,若以分支机构名义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,提供其总所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并加盖总所公章。(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、授权书)
2.2供应商具有执业律师不少于**人(提供律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,且证企相符需提供执业律师社保证明)
2.3供应商近三年(自****年9月1日至今)累计办理经济类案件标的金额达到人民币****万以上,且累计处理民事类案件(含劳动仲裁)数量至少达到**件。(提供合同扫描件或判决书)
2.4供应商承诺近五年不存在危害国家安全、社会公共利益、违反执业准则等违法、违规行为。(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)
2.5信誉要求(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或相关网页截图):
(1)供应商、法定代表人(单位负责人)近三年在“中国裁判文书网”(http://wenshu.court.gov.cn)无行贿犯罪记录。
(2)供应商、法定代表人(单位负责人)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“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”(http://zxgk.court.gov.cn/)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。
(3)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(http://www.gsxt.gov.cn/)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。
2.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、其他组织或者个人,不得参加投标;法定代表人(单位负责人)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,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。
2.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。
3采购文件的获取
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,请于****年9月**日9:**至****年**月9日**:**(北京时间)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(www.ljygcg.com),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、获取采购文件。采购文件线上免费获取,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。本项目无需供应商办理CA锁。
4系统使用费
4.1系统使用费由系统服务商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收取,每标段/包次***元,交纳后不予退还。
4.2系统使用费到账截止时间为****年**月9日**:**(北京时间)。
4.3系统使用费由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电子发票,供应商可登录系统自行下载。
4.4系统使用费咨询电话:***-***-****/***-***-****(北京时间9:**-**:**)。
注: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,采取网上银行支付、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,将系统使用费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。供应商自行登录系统账号获取系统使用费的交纳账号信息,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/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;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。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。系统使用费未在规定时间到账、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,该供应商将无法进行后续操作/评审。(详见招标公告下方附件《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》)
5投标保证金
5.1投标保证金金额:****.**元/包(大写:叁仟元整)
5.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:****年**月**日9:**
5.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: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,以资金到账为准。
注: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,采取网上银行支付、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,将投标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。供应商自行登录账号获取投标保证金的交纳账号信息,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/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;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。以其他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。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、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,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。(详见招标公告下方附件《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》)
6投标文件的递交
6.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(投标截止时间,下同):****年**月**日**:**
6.2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:****年**月**日8:**-9:**
6.3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: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**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
6.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,采购人不予受理。
7开标/评审时间及地点
7.1开标/评审时间:****年**月**日**:**
7.2开标/评审地点: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**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
8发布公告的媒介
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(http://www.ljygcg.com)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(http://www.cebpubservice.com/)及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(http://www.ejy***.com)发布,其它网址转载无效。
9其他补充事宜
参与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,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提出。
地 址: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昌街**号
联 系 人:贾女士
电 话:****-8注册后查看0
地 址: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**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
联 系 人:赫女士、赵先生
业务监督电话:****-8注册后查看9
****年9月**日
根据《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操作规则指引(试行)》及附录《公开招标、邀请招标采购实施细则(试行)》的有关规定,对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****年律师库项目(二次)进行公开招标。
1.1项目名称: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****年律师库项目(二次)
1.2项目编号:****FW2注册后查看7
第1包 松花江区域:****FW2注册后查看7-**
第2包 牡丹江区域:****FW2注册后查看7-**
第3包 合江区域:****FW2注册后查看7-**
1.3服务内容:集团公司及权属单位法律服务相关内容(详见采购文件)
1.4服务期: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,采取1+1形式签订合同,每年服务结束后视其服务情况确定是否签订下一年合作协议。
1.5服务地点:
第1包 松花江区域:
哈尔滨市、齐齐哈尔市、大庆市、绥化市、黑河市、大兴安岭地区
第2包 牡丹江区域:
牡丹江市、鸡西市、七台河市
第3包 合江区域:
佳木斯市、双鸭山市、鹤岗市、伊春市
1.6入围家数:5家/包(若有效供应商不足5家,则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全部为入围供应商;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,则该标包流标)
1.7其他:本项目共设3个标包,遵循“兼投不兼中”原则,即每个供应商最多只能成为1个标包的中标候选人。具体评审规则如下:
1.7.1评审顺序:按标包序号依次评审(先评包1,再评包2,以此类推)。
1.7.2候选人推荐:每个标包单独评审,依据评标总得分从高到低排序,推荐5名中标(入围)候选供应商(若有效供应商不足5家,则推荐全部有效供应商)。
1.7.3资格限制:已被确定为第1包的中标(入围)候选供应商,自动失去第2包的候选人推荐资格。第2包的候选人将从剩余具备资格的供应商中产生,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前5名供应商为中标(入围)候选供应商(若有效供应商不足5家,则推荐全部有效供应商),依此类推,后续标包评审均遵循此规则。
2.1供应商须具备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资格,若以分支机构名义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,提供其总所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并加盖总所公章。(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、授权书)
2.2供应商具有执业律师不少于**人(提供律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,且证企相符需提供执业律师社保证明)
2.3供应商近三年(自****年9月1日至今)累计办理经济类案件标的金额达到人民币****万以上,且累计处理民事类案件(含劳动仲裁)数量至少达到**件。(提供合同扫描件或判决书)
2.4供应商承诺近五年不存在危害国家安全、社会公共利益、违反执业准则等违法、违规行为。(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)
2.5信誉要求(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或相关网页截图):
(1)供应商、法定代表人(单位负责人)近三年在“中国裁判文书网”(http://wenshu.court.gov.cn)无行贿犯罪记录。
(2)供应商、法定代表人(单位负责人)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“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”(http://zxgk.court.gov.cn/)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。
(3)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(http://www.gsxt.gov.cn/)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。
2.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、其他组织或者个人,不得参加投标;法定代表人(单位负责人)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,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。
2.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。
3采购文件的获取
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,请于****年9月**日9:**至****年**月9日**:**(北京时间)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(www.ljygcg.com),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、获取采购文件。采购文件线上免费获取,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。本项目无需供应商办理CA锁。
4系统使用费
4.1系统使用费由系统服务商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收取,每标段/包次***元,交纳后不予退还。
4.2系统使用费到账截止时间为****年**月9日**:**(北京时间)。
4.3系统使用费由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电子发票,供应商可登录系统自行下载。
4.4系统使用费咨询电话:***-***-****/***-***-****(北京时间9:**-**:**)。
注: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,采取网上银行支付、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,将系统使用费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。供应商自行登录系统账号获取系统使用费的交纳账号信息,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/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;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。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。系统使用费未在规定时间到账、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,该供应商将无法进行后续操作/评审。(详见招标公告下方附件《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》)
5投标保证金
5.1投标保证金金额:****.**元/包(大写:叁仟元整)
5.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:****年**月**日9:**
5.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: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,以资金到账为准。
注: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,采取网上银行支付、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,将投标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。供应商自行登录账号获取投标保证金的交纳账号信息,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/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;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。以其他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。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、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,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。(详见招标公告下方附件《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》)
6投标文件的递交
6.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(投标截止时间,下同):****年**月**日**:**
6.2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:****年**月**日8:**-9:**
6.3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: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**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
6.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,采购人不予受理。
7开标/评审时间及地点
7.1开标/评审时间:****年**月**日**:**
7.2开标/评审地点: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**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
8发布公告的媒介
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(http://www.ljygcg.com)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(http://www.cebpubservice.com/)及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(http://www.ejy***.com)发布,其它网址转载无效。
9其他补充事宜
参与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,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提出。
地 址: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昌街**号
联 系 人:贾女士
电 话:****-8注册后查看0
地 址: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**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
联 系 人:赫女士、赵先生
业务监督电话:****-8注册后查看9
****年9月**日